18歲男學生涉強姦同校女同學,被控強姦、非禮等3項罪名,今在粉嶺法院提堂。控方透露涉案男生曾4度強姦事主,需索取法律意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再提訊,等候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周耀忠(18歲)被控3項控罪,包括強姦、非禮及意圖襲擊罪。控罪指他去年5月於家中強姦當時16歲的事主X,去年9月在學校非禮事主,今年3月於快餐店外襲擊事主。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周與事主曾是男女朋友關係,周邀請事主到家中,事主到家門口時猶豫不決,周強行拖她進入,並強姦事主。首次強姦案發生後,事主已表明與被告分手,及後再有3次同類型事件發生。
控方表示,事主於學校被非禮時,有同學目擊事件,事主被周「揸胸」長達5秒,經同學喝令後才停手,周事後一直傳短訊騷擾事主,更曾拖事主到快餐店門外,兩度咬她的手臂,事發後幾個月仍然見到傷痕。控方指,事主個性內向,不敢報警,及後才主動向老師揭發事件。
辯方申請保釋,惟裁判官指控罪及案件嚴重,被告有機會騷擾證人或干犯同類型案件,拒絕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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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執一詞】控方透露,首被告胡彥南於警誡下承認曾把死者帶離涉案珠寶店,並在店外腳踢對方。次被告亦承認把死者帶離珠寶店,但否認襲擊他。詳情:http://bit.ly/1GjqmWg【董耀中:家屬情緒趨穩定 下午赴殮房認屍】...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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