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是去年特地由南美旅遊返港支持佔領運動,事發至今剛滿一年,涉事七警今天被起訴,曾健超也在今晨接獲警方預約拘捕的電話,回顧這一年,作為報案人的曾健超走過以下司法歷程。
1. 入稟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七警身分
在「七警」事件發生後兩日,曾健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令披露有關警務人員姓名,以讓他對七警進行私人檢控。當時法官認為事件未有迫切性,至去年10月底曾健超指先後3次向警方要求披露警員身分,警方一直拒絕,他於是再入稟高院。
2. 錄口供9小時 律師指警敵意阻撓
曾健超錄取口供歷時達9小時,由重案組負責,其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錄口供時警方問了很多不必要問題,2頁紙加5行口供錄了5.5小時,形容在港多年來未曾見過警方以如此「卑鄙的態度」(shabby manner)去對待報案者。
3. 曾健超一度拒絕認人
警方在「七警」事件後約一個月,安排曾健超認人,但他未有現身。曾健超事後解釋是因法律事宜未解決,要求警方達到一些認人安排程序,否則會延遲去認人。警方發言人當時則呼籲當事人盡快配合警方調查。
4. 認人期間警員拒站立、開眼
曾健超今年1月向警方提供DNA樣本及到警署認人,但曾健超指警員認人時非常不合作,例如不願意站立讓他看清楚高度及拒絕睜開眼。當時的警務處長曾偉雄說,被捕警員有保持不合作權利,「如果議員可以享有這些權利,被捕警員為何不可享有這些權利?」
5. 法庭接納司法覆核申請
法庭今年7月接納曾健超司法覆核申請,惟同時指是否強制要求警方公開七警身分,有值得商榷之處。
6. 歷時一年終檢控
涉事警員在事發次日被停職,警方在去年11月拘捕7警,他們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警方把案件交給律政司,徵詢意見。曾健超多次質疑警方拖延處理,11個月後,律政司終於在本月13日證實已把法律意見交警方。
7.曾健超突遭預約拒拘捕
曾健超今早於商台節目表示,今晨接到警方電話預約拘捕他,涉及1項襲警罪及4項阻差辦公罪,他形容自己的心情混亂和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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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