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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說明新移民不是負累(文:林兆彬) (18:29)

2013年12月17日,終審法院裁定申請綜援須居港滿7年的規定違反《基本法》,隨即引起社會熱烈的爭論。不少人擔心裁決會吸引大量新移民申領綜援,為政府帶來難以應付的財政負擔。最近,政府公布了最新的統計數字,化解了社會上的憂慮,打破新移民「搶福利」的負面印象。

第一,因終院裁決而新增的開支微乎其微。社會福利署長葉文娟在今年3月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財政預算提問時表示(註1),由裁決當日至2014年12月底,社署總共收到約8600宗居港少於7年的成人綜援申請,估計因為終院裁決而新增的綜援受助人數約為5500人,2014年涉及的綜援金額約為1.75億港元。這個金額只佔2014至2015年度政府全年總開支3200億港元(註2)的0.05%。

現大部分綜援受助人不是新移民

第二,新移民綜援受助人數字和綜援受助人的新移民比率均大幅下降。居港滿7年的規定其實於2004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在2004年之前,新來港人士居港滿一年便有權申請綜援。翻查數據,在2003年底,綜援受助人總數為522,456人(註3),而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則有71,927人(註4),佔總數13.8%。在2014年底,綜援受助人總數下跌至381,307人(註5),而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亦大幅下跌至19,127人(註6),只佔總數5%,即說明了其實現時絕大部分綜援受助人都不是新移民!

第三,新移民領取綜援的百分比大幅下降。截至2001年3月的前7年間,共有365,999名單程證持有人來港(註7),而當時的全港人口為6,714,300(註8),綜援受助人總數為397,468(註9),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人數為58,576(註10);截至2014年年底的前7年間,共有316,373名單程證持有人來港(註11)(註12),而當時的全港人口為7,266,500(註13),綜援受助人總數為381,307,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人數為19,127。

經過計算之後,發現香港永久居民領取綜援的百分比由2001年的5.3%微跌至2014年年底的5.2%,而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的百分比由2001年的16%大幅下跌至2014年年底的6%,說明了現時香港永久居民和新移民領取綜援的百分比其實差不多,新移民「搶福利」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領取綜援的新移民比例大幅下跌,原因在於2014年的經濟狀况比2001年的好,以及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再加上新移民的教育水平有明顯上升的趨勢。2011年的人口普查已經發現,有中學或以上教育水平的比例,由2001年佔68%,上升至2011年的85%;達大專教育水平的比例,亦由5.7%上升至16%(註14)。

綜援是「安全網」 談不上「福利」

綜援只不過是社會中最低層的「安全網」,是基本人權的保障,談不上是什麼「福利」。而終院判決對政府開支所帶來的影響極細,社會毋須過分反應。新移民都是香港人,不應該成為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和政治問題的稻草人。任何人都有機會隨時成為弱勢群體,一個照顧弱勢群體的社會制度,才是一個公義的社會制度。

註1:《東方日報》,〈放寬居港年限 累計8600人未住滿7年申綜援〉,2015年3月31日

註2:《2015至16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

註3:政府統計處,《香港統計月刊》,2012年9月

註4:同註3

註5:政府統計處,《香港統計月刊.專題文章:2004年至2014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統計數字》,2015年9月

註6:同註5

註7:《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2003年2月27日

註8:政府統計處

註9:同註3

註10:同註3

註11: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統計數字(2012年第四季)〉

註12: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統計數字(2014年第四季)〉

註13:同註8

註14:政府統計處,《2011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內地來港定居未足7年人士》

作者是註冊社工、自由撰稿人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原文載於2015年10月14日明報觀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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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October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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