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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方誤解自治權來源 vs 方志恒:盼馮拜讀研究提升「影響因子」 (16:37)

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於《明報》觀點版撰文,批評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方志恒錯誤理解香港自治權來源,方志恒則於facebook回應稱,有關內容是綜合現有歷史及法律學者研究論述,建議馮煒光拜讀有關著作提升個人「影響煙子」。

方志恒上周以〈重構香港的自治權〉為題於《明報》撰文,提到「香港自治權完全來自中央」論述實際上是北京在天朝主義路線下,刻意扭曲歷史事實的政治操作,認為當下香港須建構論述,重認我城自治傳統。

馮煒光今於《明報》撰文反駁方文,強調香港管治權力源自中國中央政府,批評方志恒曲解《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

馮解釋說,《中英聯合聲明》訂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寫明中國政府將把其對香港的11項基本方針政策,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而且《基本法》是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因此香港「高度自治」權力源自中央授權,「實在清楚不過」。

至於方志恒指「中英兩國最終決定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去『維持香港現狀』時,實質上就是透過中英聯合聲明這條國際條約,以『國際法』確認當時香港已有的自治權,並且將港英政府的各項自治權力,全面延續至1997年主權移交之後」,馮煒光稱,1997年前香港從來沒有自治,更沒有自治傳統,例如港督由英國委任,且委任前從不諮詢港人、港英政府關鍵職位由英國人擔任等,「這些都是我們這一代人目睹的事實。九七前的所謂『香港自治』,從何談起?」

方志恒今日下午在facebook撰文「問候馮煒光專員」,指其文章論述並非他首創,而是綜合現有歷史及法律學者研究論述。他又說,馮煒光雖然沒有博士學位,卻是「鄰近經濟強國」歷史系博士研究生,「想必是好學不倦之人」,故他開列一張書單,希望馮煒光研究「明朝的民族光輝史」之餘,也可以抽空拜讀這些著作,提升一下個人「影響煙子」,「毋負國家交託的重要任務」。

方志恒提到,馮煒光公務繁重,但仍百忙中抽空回應其文章,「我心中不其然泛起『三個字』:非常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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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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