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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擲玻璃杯案押後預審 黃:正聯絡議員作辯方證人 (12:36)

特首梁振英去年7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指以玻璃杯襲擊梁振英。黃日前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今預審。黃申請押後案件,稱正聯絡案發當日在場的其他議員,是否願意出庭任其辯方證人,及需向立法會申請可否讓他進入會議廳調查。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作第二次預審。

沒有律師代表的黃毓民於庭上指,以他個人有限知識而言,從未見過一宗簡單的普通襲擊案,有26位證人,質疑是政治檢控。黃指,仍未收到所有的控方文件,投訴控方將未被採用的證物由12件突然增加至54件。控方回應指,其責任是在辯方要求下向對方交出證物,而非主動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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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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