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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呼籲包圍立會阻「網絡23條」 青年認有犯罪意圖用電腦候判 (15:59)

跨國電腦公司HP前客戶服務部職員黃恒達去年11月18日,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發帖,暗示為免立法會通過「網絡23條」,呼籲網民當晚10時包圍立法會及政總,若現場人數足夠,便衝入立法會綜合大樓。結果立法會大樓當晚遭過百人衝擊,黃雖在場,但只拍照而沒有參與。

事後黃恒達(22歲)被捕,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有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罪,即透過香港高登討論區網站,煽惑瀏覽該網站的人干犯強行進入、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裁判官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

案情指出,被告在高登討論區以帳戶「唔洗搵食呀」發帖,指「如果各位想食呢條大魚,今晚就去『垃圾會』、『政總』同龍和吧。人愈多,味愈鮮……而且堅持圍住條魚愈耐,條魚會愈鮮…到時可能會有一班狗開槍或者用其他武器搶魚,但請大家堅持…」。

被告在警誡下解釋,其帖中內容的意思是指「唔俾立法會議員通過呢條23條法例」,屆時警察或會使用胡椒噴霧,叮囑網民預先做好準備。被告指自己當時只是出於貪玩,沒想到真的有人去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只是一時衝擊,無證據顯示當晚立法會大樓遭衝擊,與被告的帖文有直接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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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October 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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