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上周二晚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校委之一的學生會長馮敬恩公開多名委員會上對陳文敏的質疑。港大法律學院今午發聲明,嚴正反駁不公評價。
聲明表示,陳文敏一向被公認為香港公法及人權法方面的著名學者。對於有委員認為陳文敏能成為法律學院院長,純粹因為他是「好人」,聲明批評說法「不全面」,指陳文敏無疑是「性情敦厚」,但同僚對他的認同及尊重,乃基於他在法律學院所展現的優秀領導及管理才能,而法律學院更於他在任院長期間,在世界大學QS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中名列前茅。
聲明強調,陳文敏在其學術專業領域內是國際學界認可的優秀法律學者,基於其願景、領導才能、操守及對法律教育的熱情,尤其是基於他過人的能力,陳文敏被委以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此重任,「我們曾有幸得他掌舵」。
聲明又說,無論前路如何,法律學院都將恪守使命,繼續維護香港學術自由及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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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