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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高鐵遊行案審訊 裁判官:事隔16月靠警方證人口供「任得你講」 (13:54)

社民連成員黃永志與兩名青年去年5月參與反高鐵遊行。事隔一年,3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兩人今承認控罪,一人否認控罪。裁判官指,審訊距離案發時間16個月,若靠警方證供舉證,「任得你講」、「你講晒啦」,檢控較難成功。

3名被告為陳君樂(19歲)、李家樂(25歲)和黃永志(27歲),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黃另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陳與黃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李則否認控罪。

陳君樂代表律師指,陳雖承認控罪,但案情撮要提到陳曾提起鼓掍,意圖打向一名警員的手,陳不同意此項,錄影片段亦未拍到情況,冀控方先修改案情。惟控方指,該部分案情主要靠證人口供舉證,需先研究案情再作修改。

裁判官梁榮宗直言,審訊距離案發時間16個月,若靠警方證人口供舉證,「任得你講,乜都可以發生」,故較注重呈堂錄影片段,要視乎當中有否拍攝到事發情況,如果沒有,檢控成功率較低。

控方及後同意刪去該部分案情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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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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