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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無論地位有多高 都不能凌駕法律 (07:45)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在《明報》觀點版撰文,指在法治之下,無論地位有多高的人,都不能凌駕在法律之上。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提出特首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引起社會爭議,而特首梁振英其後亦表示認同「行政長官地位確實超然」。

李國能在文章中沒有回應張的說法,但他藉終審法院於本月正式由炮台里遷往昃臣道8號、即前身為為最高法院的舊立法會大樓,而重申法治及司法獨立在「一國兩制」下歷久彌新,「在法治之下,任何人,不論他的地位有多高,都不能凌駕在法律之上」。

李國能《終審法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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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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