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特首凌駕三權論】李柱銘:如特首能凌駕三權,特首犯法是否仍受制衡? (17:32)

民主黨創黨主席、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李柱銘表示,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提出「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和「特首凌駕三權」的說法感到「莫名其妙」,又稱在基本法中完全看不到支持有關說法的理據,他質疑假如特首能凌駕三權,那若然特首犯法,是否仍可受到制衡?他認為張曉明應澄清有關說法是否代表中央官方立場。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於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中指出,特首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着連結樞紐作用」。張曉明又說,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因為「三權分立」建立於完整主權國家,但香港只是地方政權。

李柱銘直言,自己完全看不到基本法哪一條條文可以理解為「特首擁有超然於三權的地位」,如果有人提出有關意見,應明確提出法律理據。李柱銘表示,基本法第4章關於香港政治體制的條文中,提及特首和三權的第43、59、66及80條,均並無提到「特首凌駕三權」之說。

李柱銘又稱,有關講法由中聯辦主任提出,對方應解釋清楚說法是否代表中央立場。

他批評張的說法會引起不少法律問題,又質疑假如特首能凌駕三權,若然特首犯法,是否仍可受到制衡?他指終審法院過往多次判決中,都明確體現香港三權分立的制度,而任何文明的社會都實行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者「當然是分開的」,才可以做到互相制衡。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打開天窗】張曉明明言,這種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要說出來、表明態度,不必迴避爭議。(林俊源攝)報道:http://goo.gl/x318Dm【何韻詩反問張曉明:當香港人傻的嗎?定係你傻的嗎?】...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9月11日

相關字詞﹕特首凌駕三權論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