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於任職無綫電視總經理期間,涉嫌收取11.2萬元報酬,亮相2009年奧海城「志雲飯局」活動,2011年在區院受審後脫罪。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但陳於2013年再獲判無罪。律政司其後第二次提出上訴,案件今日開審,預料審訊兩天。
陳志雲早上在藝人王喜陪同下到達高院,他神情輕鬆,全程與王喜有講有笑。被問及心情如何,陳表示「都係咁啦」。問他會否以平常心面對,他隨即笑着點頭。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