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朱冠宗(26歲)與朋友飲酒後性衝動難自控,清晨在粉嶺麻笏村攔途捉住前往上班的62歲婦人,欲就地強姦。惟他未能勃起,加上婦人極力反抗,嘗試把手指插入對方陰部,但亦不成功。他同時襲擊婦人,打傷對方鼻樑,離開時卻遺下自己八達通及手錶。
被告今在高院承認企圖強姦罪,法官指他雖有悔意,但在四野無人的時間與地點施暴,隨便選擇受害人等均加重罪責,終判處被告監禁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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