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森記圖書公司7月中發生偷貓案,涉案IVE男學生原被控一項盜竊罪,今獲撤銷控罪,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今年7月16日,被告許燕均(20歲)在森記偷走店內其中一隻貓,其後於同日將該貓送往愛護動物協會。店舖職員翌日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才發現許偷走貓隻。
警誡下,許稱今年5月起,他不開心時均會到森記探貓。案發當日,許將貓帶回家後,發現自己未能照顧貓,遂將牠送往愛護動物協會。
主任裁判官錢禮問道,被告是否知道若貓被送往愛護動物協會後未能找到主人,貓將會被人道毀滅。許說知道,但稱「我無勇氣畀番佢(森記)」。
裁判官其後又質疑,「點解咁細間書店可以有30隻貓?」質疑當中是否涉及虐畜。
控方指警方沒有收到虐畜投訴,惟裁判官十分關注這個問題,要求警方調查森記是否有虐畜情況。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