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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漢用30厘米長牛肉刀指嚇繼子 裁判官:大人都驚,莫講話細路 (12:19)

44歲男子於上月15日因7歲繼子在浴室玩水,先以衣架打向繼子背部, 再以30厘米長的牛肉刀指嚇男童,聲稱要切對方的手指。

男子今在屯門裁判法院獲准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裁判官斥責被告以衣架打背及牛肉刀指嚇 「大人都驚,莫講話細路」。

44歲男子原被控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控方今表示,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聽畢案後反問周:「7歲小童在浴室玩水有咩唔妥?」,又指出周的妻子是男童母親,周應視男童為其親生子,周今次能獲准簽保守行為十分幸運,相關控罪一經定罪後必定判監。 

案情指,周自2013年成為男童繼父, 與男童母親及男童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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