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Uber這類網上平台電召出租車服務,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消費者有選擇權,但消費者要知道其中的好處和風險。
警方連日高調拘控Uber司機及職員,引來爭議,有人認為政府偏幫的士利益團體而打擊新產業。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今早出席商台節目表示,消費者最重要是知情權、選擇權,消費者若不能滿足於現有的士服務,期望有較舒適的車、較好的服務,又不介意付更多錢,他們是有選擇權。
她說,對於網上平台電召出租車服務,消委會認為,若消費者知道其中的好處和風險,就可以了,而所謂風險,指的是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是否對乘客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