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陪審團一致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押後至8月21日判刑。
法官今早引導陪審團時稱,裁決必須達成5比2,或6比1之比數方為有效裁決。
陪審團在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得出結果。被指為接應司機的首被告葉劍華(39歲),被陪審團一致裁定有意圖傷人罪及兩項盜竊罪名成立。陪審團一致裁定被指為刀手的次被告黃志華(39歲) 有意圖傷人罪及盜竊罪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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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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