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行會確立鉛水委員會人選,將委任高院法官陳慶偉為主席及委員,前廉政專員、現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顧問黎年為委員,成立2人調查委員會。
梁振英指,2人將調查鉛水事件成因、檢討本港食水安全監察的程序是否恰當,並提出食水安全建議。他又表示,預期委員會在9個月內提交報告,有需要時可以提交中期報告。
對於調查委員會只有2人,梁振英認為只有2名委員並無問題,他又說之前也曾試過1人委員會,之前的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也只有2名委員。他認為根據2人的經驗,能獨立、公正調查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有權搜證並傳召不同證人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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