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盧偉聰指,不排除就針對Uber事件採取進一步拘捕及檢控行動。
警方昨拘捕5名Uber司機,其後更到Uber長沙灣及中環公司調查並拘捕3名職員,引起社會關注。
盧偉聰今午解釋,警方事前接到投訴,指有人提供「無載客許可證車輪接載乘客」,警方對此非常關注,「因為無第三保(第三者保險),對行人、其他駕駛人士構成嚴重威脅」。
盧偉聰又說,警方就此進行了大量搜證及調查工作,也諮詢了保險業界,最後作出了昨天行動。他續指,整理好證據後,會尋求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拘捕及檢控行動。
【官方回應】投資推廣署:署方職能乃鼓勵及支援海外及內地公司在香港設立及擴充業務,致力確保受助公司知悉其行業法例要求,但「有關公司亦有責任釐清其業務符合相關法規」。http://bit.ly/1hwRIN5【打擊Uber】莫乃光:若...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August 1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