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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次被告否認涉案 案中電單車找到其指紋「可能探朋友車房時揩到」 (15:08)

《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今續審。

次被告黃志華否認與劉進圖遇襲有關,又否認曾偷取電單車犯案。對於警方在涉案電單車的車牌找到黃的指模,黃估計可能與「成日喺車房做嘢,亦有買賣車,探朋友車房時揩到。」

黃志華自辯時供稱他和葉劍華「好好朋友」,差不多每日與他見面,又經常一起食飯、飲酒等。他憶述去年3月8日,與葉一起在東莞街邊攤檔食飯期間,突然有十多人「衝過嚟」,把他們按在地上。當時他不知對方身分是公安,「以為打劫」,形容當時「好驚」。

黃供稱其後被公安帶到看守所,扣留期間衫褲鞋襪均被沒收。當黃表明自己與劉進圖傷人案無關時,公安出拳打他,後來有人表明:「中央好重視呢件案件,呢單傷人案一定要有人認架喇」。

黃續指,每次盤問後均被公安送到囚室,他曾目睹兩名公安與囚室內的6、7名犯人交頭接耳,一眾犯人其後便對他拳打腳踢,他只能蹲在地上用手抵擋。後來黃被帶到另一間房,警方要求他在寫字桌前接受審問,而桌上放有與劉進圖遇襲的相關相片、地圖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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