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劉進圖遇襲案】首被告指曾被內地公安毆打 主控官質疑回港照片無瘀痕 (15:00)

《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傍被斬傷,案件今續審,首被告葉劍華(39歲)及次被告黃志華(39歲)均出庭自辯。

首被告葉劍華自辯時多番強調,他並不知道在內地被捕後所簽的文件內容,招認案情是由公安讀出,葉從未口頭承認犯案,又聲稱被公安打至兩邊面頰及腹部出現瘀痕。

控方隨即拿出葉回港後所拍攝的照片,照片中他的臉上並無瘀痕,葉表示同意照片上並無瘀痕,但其後指,懷疑內地公安把他拘留10天的目的,就是要等他的瘀痕消失。葉又質疑,若他真的收錢斬人,「點解會無訂金?點會唔知點收錢?啲答案都係差人教我」。

對於葉早前在錄影會面時被問及主腦身分,他回答說「我唔想講」,葉強調這是警員教他說的。控方質疑,辯方早前不斷強調警方很想找到主腦,警員又怎會容許葉回答「我唔想講」。控方又質問葉,「如果你同呢單案無關,應該答『我唔知道』」,而非「我唔想講」。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