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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首被告投訴被公安打 指港警稱「好正常,我哋都會打你」 (15:27)

《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今續審。控方前日完成舉證,辯方案情今日展開。

首被告葉劍華(39歲)自辯時稱,自己只有中一程度,連讀出宣誓作供的誓辭亦有難度,他又指次被告黃志華(39歲)是他多年朋友,相識超過20年,二人經常都會見面,包括一起工作、吃飯和耍樂。他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斬劉進圖,亦沒有受過別人錢,案發前亦不認識劉進圖。他的太太來自東莞,沒有子女。

葉作供稱,案發當日早上約9時,他與黃志華前往九龍塘徳雲道,等待其前僱主出現,欲向他追討欠薪。葉稱在等候期間,黃曾獨自駕走他的私家車去食早餐,而他則留在原地繼續等待前僱主,等了逾1小時仍未見對方出現,遂與黃離開。

其後他陪黃到上水買鞋,然後他駕車送黃回家後便自行返家。下午約2時,再打電話給黃,提議一起「番大陸揼骨」。案發當日下午他們前往深圳「揼骨」,在桑拿舖住了2至3天,然後他獨自在凌晨回港,並返回家中換衣服,44分鐘後他便再次返回內地。

葉續說,有一晚與黃一起出外食消夜,突然有十多名便衣公安出現把他們按住,然後強行把他們拉上車。3名便衣公安其後把他帶到另一房間,問他是否斬劉進圖的兇手,他說「唔係,我唔知道」,公安便打他的心口、面部及肚,又只准他站着,不許他坐下。葉的大律師艾勤賢問公安打他的力度如何,葉表示「我覺得佢盡晒力」,並維持5分鐘。葉又指被公安拘留10天,幾乎每晚都被公安盤問至翌日早上,中間只許他睡1小時。艾勤賢問他是否被連續地盤問,葉回答說:「佢哋有得換人,我無得換」。

葉續指接受盤問期間,曾有看似較高級的公安一度向其聲言「中央政府唔希望呢個成為政治問題,你快啲認咗佢啦」,其後公安拿出一些法律書籍,並說若葉不肯與公安合作,其案件將留在內地審理,內地可以判他死刑或無期徒刑。葉指對方有提及張子強等案例,指他即使在香港犯事,大陸都可以將他審判。葉稱自己只好妥協,「你想我點,我就點做囉」,並應公安要求簽署多份文件及打手指模。

葉憶述被移送香港當日早上,曾有兩名香港警員到廣州看守所探望他,並稱將帶他回港,但要求他「要同我合作,如果唔係唔帶你番香港」。

葉指公安當日把他交予香港警方之前,亦叮囑他要和香港警察合作,否則「會帶番去大陸,喺大陸審」。他後來曾向香港警員投訴:「我喺大陸畀人打」,但警員回應說:「好正常呀,我哋都會打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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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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