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劉智聰涉於今年3月兩度在當舖,以假金頸鏈冒充真金鏈,共騙去2.8萬元。劉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為他索取感化、社會服務及勞教中心報告,將判刑押後至今月19日。
控方案情指,劉於今年3月分別在北角成豐大押及旺角祥勝大押內,以一條假金鏈冒充真金鏈,共騙去2.8萬元。當舖職員發現後報警,劉警誡下承認貪心下干犯控罪。 化驗師化驗後指兩條假金鏈均由銀做成,上面鍍了一層金,鏈扣部分則是用金做。
辯方表示願意向當舖賠償,並求情指被告曾任便利店助理,案發時失業,今已感到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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