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吳麗英在反水貨客行動中被指以胸口撞向總督察,被裁定「以胸襲警」罪成,判監3.5月,多個團體不滿裁決,發起請願示威。
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今早在港台節目上表示,法治社會賦予市民言論及發表意見自由,但批評法庭判決或法官亦非全無界限,言論會否構成藐視法庭,視乎「有無惡意中傷及挑戰法庭威信」。
文浩正說,只要合理分析及有證據支持說法,任何人都可評論法庭判決,但若有示威者在沒有證據支持下,批評法官「收錢」等言論,令公眾失去司法信心,則有機會構成藐視法庭。
他呼籲示威者就判決發聲,但不要作出個人謾罵及踩界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