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吳麗英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時,被指「以胸襲警」,判刑3個半月。多個婦女團體早上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有逾百人參與。
新婦女協進會代表陸潔玲稱對判決感失望,認為吳麗英由「性暴力投訴者」,變成「以胸襲警」的「施襲者」,屬相當荒謬。
至於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早前稱,被告大叫非禮令身邊示威者起哄,導致執勤警員受襲,陸潔玲表示,對此說法不敢苟同及深表遺憾,強調女性遇性暴力大叫「非禮」及「唔好」是常識,而吳麗英當時做法出於保護自己,非為襲擊或煽動其他人。
陸潔玲又說,擔心今次判決會錯誤教育社會,令往後女性參與社運「提心吊膽」。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則指,案件將進入上訴程序,期望法庭公平審理案件,並正視保障性暴力及性騷擾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