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裁定「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的女示威者吳麗英「以胸襲警」罪成,判囚3個半月,事件引發社會爭論,陳碧橋在庭上透露,裁定本案被告罪成後曾受到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沒有因此而感到憤怒或害怕,故他沒有因此在判刑時加重或減輕。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港台節目上表示,如果在法庭內旁聽的人,大叫知道法官「住邊」,當中或涉及其他意思,法官有權報警求助;倘若以「動物」形容法官,更可能觸犯蔑視法庭罪。
【法律角度】涂謹申:如果事件是男人用心口撞,外界會較容易接受一些。 全文: http://bit.ly/1VR47eB 【關注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受威嚇 袁國強稱若夠證據或採行動】http://bit.ly/1IbUKwH【網民重提包致...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