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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水客襲警案】14歲童判更生 裁判官:男童去年佔領起屢被捕 家屬無力管束 (13:01)

早前4名「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人士,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案件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裁定,案中其中兩名被告潘子行及14歲男童,分別被判5個月零1星期監禁及入更生中心。陳碧橋指,示威雖是市民的權利,但男童自去年9月參與佔領行動起,便屢次被捕,「就算當之前個啲都係拉錯,但我相信佢(男童)父母唔會想睇到個仔成日被人拉」。另外,他認為男童家屬無能力管束兒子。

陳碧橋於判刑後表示,因裁定本案被告罪成及另一案後受到威嚇,令其擔心個人安全。

陳碧橋早前表示,派駐屯門裁判法院短短一年,已審理大量工作中人士遇襲的案件,事主來自執法部門和一般受薪者,「唔准喺花園踢波、平台踩單車,又畀人襲擊。乾炒牛河變濕炒畀人打,普洱變壽眉又畀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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