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吳麗英與學生男友鄺振駹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吳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以胸口撞向總督察襲警罪成。案件今判刑,逾70人到庭聲援。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表示,他裁定本案被告罪成後,曾受到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沒有因此而感到憤怒或害怕,故他沒有因此在判刑時加重或減輕。
吳被判監3.5個月,鄺則被判入勞教中心。同案14歲少年及另一男被告則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被判5個月零1星期監禁。全部被告均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學生與女文員吳麗英原否認一項襲警罪;另外兩男學生鄺振駹及潘子行各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早前裁定4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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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