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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劉完成作供 同意未能確認襲擊者身分 (11:05)

《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案件今日在高院續審。

控方向劉進圖展示多張相片,包括案發後現場遺留下的血跡,以及劉當日所著的衣物,照片顯示他的上衣及皮帶被鎅開。

控方又向劉展示一張相片,劉指出該照片是他出席一個公開研討會時被拍下的,劉認為那是他遇襲前一年內發生的事,因為相中的外套非常新。

劉又表示當日被斬傷後,拿出電話致電999報警,當時沒有看到其他路人,故沒有向他人求救。不過當他與報案中心人員通話時,就有路人經過問他「使唔使報警?」

代表首被告葉劍華的大律師艾勤賢盤問時表示,他只有一條問題要問劉進圖,又指本案審訊的目的,並非要找出案發當日在劉身上發生什麼事,因為眾所周知他當日遇襲,而是找出誰人需要為此襲擊負上責任。艾勤賢其後問劉進圖,他是否未能夠確認襲擊者的身分,劉表示同意。至於代表次被告黃志華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盤問時則表示,他沒有任何問題要問。

主控官黎德誠其後覆問劉進圖,問他可否提供施襲者的描述,劉表示「我只見到有一個人坐喺電單車上戴住頭盔,我係從後睇上去,見到背脊」。劉續指,「我見到另一個人跳上電單車後座,戴住頭盔,我都只係見到佢背脊」。黎問劉是否記得施襲者的衣着,劉表示「我無辦法記憶到」。劉已完成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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