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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憶述遇襲自行報警 遇襲時沒強烈痛楚 送院急救時才覺痛 (17:31)

《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於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遇襲,案件今日於高院開審,劉進圖今擔任控方證人,出庭作證。

現年50歲的劉進圖以中文出庭作證。劉表示他自2012年擔任《明報》總編輯,他每早有一個既定上班程序:早上10時會到鯉景灣一間位於東堤的茶餐廳食早餐,11點前便會回到位於柴灣的明報辦公室。

劉回想案發當日,他約9時半離開住所,駕車到鯉景灣太康街泊車,打算執拾車箱雜物其間,突感到背部被硬物襲擊,兩腳發麻,抬頭時見到車前方有一架電單車,一個戴頭盔的人坐在電單車上,另一個戴頭盔的人跳到電單車後座,電單車便駛走。劉發現手心有紅色血液從他的身體滴落,於是他坐在地上,用手提電話打999求助。

他又說,遇襲時沒強烈痛楚,直至被送院急救時才感到痛楚。他供稱,自去年7月16日出院至今,在麥理浩康復治療中心每星期3次進行腳的物理治療,每次3.5小時。

首被告葉劍華(38歲) 及次被告黃志華(38歲) ,葉否認2項偷竊及1項有意圖傷人罪,黃則否認1項偷竊及1項有意圖傷人罪。

【推倒重來!?】陳健波指,如有新論點,今晚再決定「是否重要到推翻決定」。 報道:http://bit.ly/1SB6Og7【張達明:監警建制佔多數仍裁打人屬實 警不接納更削公信力】http://bit.ly/1fiOAD7#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July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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