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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冒警騙女友10萬 保安員脫罪 (18:22)

酒店男保安巫雲龍(38歲)在2012年底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年輕女文員,拍拖期間自稱是偵緝警員,向女方借得款項共10.8萬元後,翌日失去蹤影。巫因兩項欺詐受審,今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不接納事主證供,指她在控方盤問時,稱2012年11月底報警後未再見過被告,但在辯方盤問下,卻承認在2013年1月仍三度見面,保持「算係拍拖」的關係,未理警員勸戒她勿再與被告見面。

裁判官認為事主口供有疑點,雖然被告確藉欺騙而獲得借款,但難以否定事主因視被告為情侶,因而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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