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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隊桌球手陳國明帶球桿搭港鐵 違行李規定收警告信 (21:25)

前港隊桌球選手、現任香港桌球總會教練陳國明,今日打算由上水乘搭港鐵到火炭沙田體育學院,因攜帶的桌球桿超出港鐵可攜帶行李體積規定,被禁止上車,亦收到警告信,如再犯將被罰款2000元 ,甚至入獄。

陳國明接受《明報》查詢時表示,港鐵職員指他所攜帶的球桿超出港鐵規定,只有兩個選擇:離開或罰款,他與職員爭論半小時後,選擇乘搭另一樣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他又收到港鐵發出的警告信,指若他再犯,將面臨起訴。

他表示,沒有為事件感到不開心,因職員是執行職務,但坦言非常擔心未來,因近年很多港隊成員都會前往內地比賽和集訓,而他又即將帶隊員到內地比賽,擔心如何處理球桿問題。

陳國明又提到,若球員下班後,想乘坐最快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去比賽,卻又因球桿體積超過規定而未能乘搭,會不知所措。他表示,之前曾帶球桿乘坐港鐵時,職員知道他攜帶的是球桿後,都有讓他乘車,所以他希望港鐵能考慮放寬條例,或視乎情況執法。

港鐵回應查詢時指,港鐵一直致力提供安全乘車及舒適候車環境,不希望乘客攜帶過大或過重的行李而滋擾到其他乘客。根據港鐵的行李規章,乘客攜帶的行李尺寸(長、闊及高)的總和須不超過170厘米,而任何一面的長度亦不可超過130厘米,超出規定的行李均不可帶進車站付費區。若乘客攜帶過大的行李,會呼籲乘客改搭其他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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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14 Jul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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