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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顏汶羽:颱風下的小巴服務安排 (14:18)

上星期,天文台發出8號颱風信號。香港市民雖已作好準備,但仍需待8號颱風信號發出後才可下班。下班後,市民趕往街市及超級市場購買食材及日用品,以作準備。港鐵站、巴士站等都出現長長人龍。

運輸署亦與各公共交通服務機構聯繫,加密班次、加派車輛,疏導人流。唯獨公共小巴卻不在政府的交通協調名單之內。

根據運輸署的指引,當8號颱風信號發出後兩小時,基於安全考慮,公共小巴必須停駛。但8號颱風信號發出後的兩小時內,則由各承辦商自行決定。部分承辦商決定繼續行駛,直至人龍消散為止。有些卻在8號颱風信號發出後半小時便停駛。雖然法理上,承辦商是有權利選擇,但作為一個公共運輸服務機構,這決定漠視市民需要,是沒有社會責任的表現。

政府過去一直推動鐵路為主的公共交通運輸政策,專線小巴的角色是將遠離港鐵站的居民接載至港鐵站。但如8號颱風信號發出後,專線小巴有權第一時間停駛的話,遠離港鐵站的居民,特別是基層長者,可以如何回家呢?難道要在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下,步行數十分鐘回家嗎?

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要仔細考慮居民的實際需要,時刻為市民提供不同選擇,以免有某些行業可在政策下壟斷市場。政府應重新檢討8號颱風信號下專線小巴的安排,它們在政府政策的引導下,已經成為半山居民唯一可使用的交通工具。

撰文:青年民建聯主席、觀塘區議員   顏汶羽

(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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