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偲嫣任召集人的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於今年2日1日在大埔墟火車站外擺街站要求訂立辱警罪。本土民主前線女成員陳丹麗(22歲) 前往抗議,其間被指在大埔墟火車站外以腳踢向高級督察的腹部。 陳早前否認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今表示用暴力對待任何人都是錯,判她接受12個月感化令。據悉,陳在案發當日涉被便裝男警以腳鉗著,制服在地。陳曾於今年2月6日到警署報案,投訴被男警非禮,惟之後被告知遭警方以襲警罪起訴。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