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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暴力政治抗爭組織為「恐怖分子」 鍾樹根促取締 (17:49)

譚耀宗冀公開資料 免青少年誤入暴力組織

有自稱「全國獨立黨」成員,早前於亞視舊廠房製造炸彈,引起社會關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鍾樹根於立法會大會,追問政府會否向法院申請,指明鼓吹暴力手段政治抗爭的地下或網上政治組織成員為「恐怖分子」,並取締有關組織。

黎棟國回應時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或個別人士及組織行為,但指根據反恐條例,特首可向法院申請,指明某人或某組織是恐怖分子。黎棟國又表示,當局有行之有效機制評估恐襲威脅,而香港受恐襲威脅仍維持中度水平。

民建聯另一議員譚耀宗則期望,當局公開宗旨含「香港獨立」或「建國」的組織資料,以免青少年誤入歧途,加入這些暴力組織。

黎棟國則重申,警方留意所有暴力行為,但由於行動需要,不能在公開場合披露相關資料。

【Common Sense】黎棟國稱是「普通不過嘅常識」,不存在何秀蘭提出的問題。(郭慶輝攝)全文:http://bit.ly/1fmJzdo【國安法】黎棟國:港府毋須研究範圍定義http://bit.ly/1fmDGwS#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July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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