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人於2013年11月電召客貨車,接收總值400萬元的392部iPhone 5s及1760粒電腦中央處理器(CPU),卻不幸「叫車叫着賊」。
客貨車司機於運送貨物期間「自編自導自演」製造車禍,讓同黨趁機劫車,其後將商人棄於路旁及劫走貨物。客貨車司機事後更以假裝受害者身分,向警方錄口供協助調查。警方調查後將客貨車司機和同黨拘捕,並起回約115萬元贓物,但商人仍損失約285萬元貨品。
客貨車司機劉中奇(30 歲)與其中一名同黨黃家輝(38 歲)否認串謀搶劫罪,經審訊後早前被高院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監禁10年;另一名同黨陳朗彥(22 歲)則被陪審團裁定處理贓物罪成立,今日被判監禁3年。劉聞判後,在犯人欄輕聲地說了一聲「黐X線」。
控方透露,被告黃家輝曾有34項案底,其中11項與偷竊、爆竊和處理贓物等有關;其餘被告則沒有案底。
法官薛偉成判刑時稱,本案經過精心策劃,被告劉中奇及黃家輝於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犯案期間更用刀架頸恐嚇事主。法官斥責劉濫用客人對他的信任,屬違反誠信,亦有如監守自盜,事後更假扮受害人企圖瞞騙警察。對於辯方聲稱劉其實有意發展運輸生意,並非刻意購買客貨車犯案,法官不接納有關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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