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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刑毀政府及高等法院多道門牆 准二百元保釋 (11:59)

68歲無業男被指於一日內,分別到小額錢債審裁署、政府合署以及高等法院內的多道門及牆上寫上「還錢」兩字。他今日否認3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排期於下月18日開審,獲准以200元保釋候審。

無業男陳天放分別被控於今年4月22日,損毀小額錢債審裁署5個庭外和政府合署25樓法援署外的門和牆,以及在高等法院3個庭外的門和牆。

被告於答辯時指,他只是在牆上寫字,「抹番乾淨就得啦」,並不構成刑毀。惟裁判官向他指出,非永久性的損毀不是刑毀控罪中的辯護理由,只能視為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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