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指須待新任首席副校長到任及聽取其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職位。 陳文敏今早在商台節目形容是「3歲小朋友都覺得的荒謬理由」,「等未出現的發叔決定,好荒謬」。陳文敏又說,對校委會決定感到失望,認為對港大傷害很大。他促請港大向外交代有關程序,以免影響大學招聘及聲譽。至於匿名捐款審核報告點名批評他處理時偏離「預期水平」及責任,陳文敏批評是「莫須有」。相關字詞﹕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