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虐兒前科的單親父,發現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不足的9歲兒子兩度偷竊,一怒之下以鞋揪兩度打傷兒子的腳部及臀部,被學校社工揭發報警。
單親父早前承認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日被判囚14天。由於他早前已被還押14天,故即時獲釋。
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自尊心強、脾氣暴躁,不聽人勸,上次干犯虐兒後又不願接受心理治療,重犯機會屬中至高。辯方求情時指本案發生後,被告已明白自己的問題,並願意改變,其兒子服藥後情況亦有改善。
辯方指被告為單親父親,多年來努力為兒子提供舒適環境,想做一個好父親,加上他至今已被還押14天,已受到很大懲罰,兒子亦十分難受,請求法庭輕判,讓被告父子早日團聚。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出,被告出手襲擊兒子屬嚴重罪行,他以往更有偷竊、爆竊及非禮案底,而且自小於暴力家庭長大,因果關係導致暴力「一代一代咁傳落去」,令他習慣以暴力解決問題。裁判官問被告:「想唔想個仔同你一樣?」被告拭淚回答說「唔想」。
裁判官坦言為此類案件判刑相當困難,因為事主只靠被告獨自照顧,刹那間要社署接手照顧兒子亦非好事,故接納辯方提議,判處被告可即時獲釋的刑期。惟裁判官警告,若再有同樣事情發生,法庭將會重判,社署屆時亦會替事主尋求寄養家庭,被告將連唯一親人都失去。
被告離開法院時表示十分掛念兒子,獲釋後想與他飲茶食飯。當被問到是否認同裁判官的判刑,以及想不想兒子將來和他一樣,被告則默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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