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黎芷珊在《晴報》專欄透露,指聽聞有菲傭驗出有愛滋病,僱主揭發她曾和兩名年僅13及14歲少主發生性行為,把愛滋病傳染給少主,另有菲傭則於其他人發生性關係而懷孕。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表示,過往有聽過很多外傭懷孕、染愛滋病的案例,曾經有雇主投訴,「允許外傭外宿後,大肚完一次又有第二次」,故不少雇主都要求協會反對僱工外宿。
他又指,如果外僱在合約期內懷孕,通常有兩種處理方法,其一為雇員繼續受僱,雇主需遵守勞工法例,為外僱提供生育福利,例如「前四後六」產假;其二為雇主與外僱解約,但根據現行法例,雇主需與僱員達至補償安排,一般而言會補償三個月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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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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