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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專訪譚耀宗:基本法機制足可解決問題 不應輕言修改 (08:15)

指普選爭議是有人故意誤導市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23名香港草委之一譚耀宗接受官方新華社訪問時指出,香港政制和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基本法現有機制就能解決,不應輕言修改。

譚耀宗回憶說,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內地草委經常到香港與諮詢委員會面,也深入基層走訪,傾聽市民聲音。他指基本法起草過程完全透明公開,每一條內容都經過深思熟悉,廣泛凝聚了香港社會的共識,兼顧國家及香港社會各界利益,頒布時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歡迎。

香港回歸以來,基本法貫徹落實總體順利,但在某些議題上也存在爭議。譚耀宗說,基本法起草時就已考慮到各種情況,之所以仍有爭議,主要是因為香港個別政治派別、個別人對基本法的理解存在偏差。關鍵問題有幾個,包括中央與特區關係、特區的政制架構以及權利、義務等。

他舉例說,「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究竟「高度」到哪?有什麼標準?基本法關於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規定中都有充分的體現,清楚寫明中央擁有哪些權力,給予特區什麼權力。

譚耀宗以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為例表示,實際上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這方面爭議並不大。中英聯合聲明寫的是行政長官由協商或選舉產生,但最後基本法寫的是普選行政長官,「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大家普遍接受,雖然沒說最終目標是什麼時候,但大家覺得很好,我們終有機會實現普選行政長官這個目標。」

他說,行政長官在特區的位置至關重要,起草委員會認為不能隨隨便便找人來做,最後還要由中央政府來任命。「這個任命不是名譽性的,不是象徵性的,而是具有實質意義的。」

「現在有人說為什麼對行政長官選舉有那麼多限制,為什麼不允許『公民提名』。當時,其實沒人談過『公民提名』這個事。」譚耀宗說,現在之所以出現爭議,是有些人故意誤導市民,「不可能把清清楚楚寫進基本法的東西丟棄,這是不可能的」。

他又表示,落實基本法18年了,「沒有什麼大的問題,有很多事我們都可以較順利解決」。事實證明,基本法經得起考驗,不需要也不應該隨意更改。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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