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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無證童】外婆曾說:女兒懷孕時患乳癌 女婿工傷截肢 怨兒「命格相剋」棄養 (16:43)

12歲無證男童肖友懷(懷仔),上月21月在港人外婆周紹璇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帶領下,到灣仔入境處自首。

當時懷仔的周婆婆曾向傳媒表示,其內地戶籍的女兒於懷孕期間患上乳癌,加上女婿遇到工業意外要截肢保命,兩人無力照顧,又認為男嬰「命格相剋」,將他遺棄路邊,周婆婆尋回後再交託深圳友人暫時照顧,並於2006年利用他人身分,為當時3歲大的懷仔申請雙程證來港,從此匿港居住9年。

懷仔今午到入處境調查科,現正進行遣返,由專車接載送到邊境。入境處人員透露,懷仔的家人將在邊境將他接回。

以下為《明報》於5月22日的報道:

【明報專訊】無證男童報稱在港匿藏9年後到入境處自首。港人周紹璇稱現年12歲的外孫肖友懷(懷仔)被內地父母遺棄,尋回後報稱因懷仔在內地無戶籍,遂於2006年(即懷仔近3歲時)以他人身分申請雙程證來港,懷仔自此過着「無證無學」的「人蛇」生活,周婆婆擔心死後無人照顧外孫,終決定投案。入境處昨晚向懷仔發出「行街紙」(臨時身分證明書),周婆婆則涉嫌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暫准保釋。

有立法會議員及律師相信,入境處或行使酌情權予其居留,但處方必須徹查,免誤開先例;亦有資深入境處人員透露,不排除以DNA( 脫氧核糖核酸) 測試,以證明兩婆孫的親屬關係(見另稿)。

入境處:核實身分通報內地入境處發言人稱,處方非常重視案件,會核實涉事兒童身分及調查其他涉案人物,審慎考慮人道及恩恤等理由決定是否遣返,並將個案通報內地機關。發言人強調,任何家庭不應為逃避法律責任或其他原因,使兒童匿居多年,此既違法,亦剝削兒童接受正規教育機會;若短期內無法將其遣返,處方將再聯絡教育局。

社署會安排社工接觸個案,提供情緒支援和適切協助。

誕子感「相剋」內地女兒棄嬰67歲的周紹璇上周向工聯會陳婉嫻尋求協助,昨早召開記者會自述身世。在20多年前由內地來港的周婆婆稱,其為內地居民的女兒於內地懷孕期間患上乳癌,加上女婿遇到工業意外要截肢保命,兩人無力照顧,又認為男嬰「命格相剋」,將他遺棄路邊,後由周婆婆尋回再交託深圳友人暫時照顧。

用他人身分為孫申雙程證至2006年即外孫未滿3歲,其友人「嫌人工太少」拒絕繼續託管,懷仔在內地無戶籍,周婆婆遂鋌而走險借用內地他人身分為外孫申請雙程證來港,隨後為他改名「肖友懷」。

懷仔:每遇警察會逃走周稱懷仔在中港兩地均無身分,自此過着「小人蛇」生活。

記者會上,懷仔表情不多,偶有笑容,盡量以短句答話。被問及生活怎過,他說「留喺屋企多」,又指「平時在家學寫字(外婆教導),周六日會出去玩」,晚上會到圖書館讀書,但每遇到警察會逃走,甚至「匿入廁所」。

他自言「想讀書、想做嘢照顧外公外婆」,但周婆婆哭訴「他發燒也不敢睇醫生,只能食成藥或睇中醫」。直至上月有外籍無證富家女跳樓亡,周婆婆擔心懷仔步上後塵,又憂慮離世後再無人照顧外孫,引述懷仔說「不如我一齊死,我都無證,留喺社會都無用」,終決定投案,有準備負上刑責。

兩婆孫昨在議員協助下,懷仔先到小學做能力測試,再於昨午3時許到九龍灣入境處自首,並在兩小時後離開入境處。懷仔獲發「行街紙」後表示「好開心,以後不用匿在家中」,他須於28日後再返處報到;周婆婆被捕後暫准保釋,6月中報到。陳婉嫻形容事件屬「悲劇」,望入境處可酌情處理。

【家人將現身】入境處今次火速安排遣返......全文: bit.ly/1eQKQJ4#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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