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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圖】火化亡母需證明「你媽是你媽」 揭內地各種奇怪證明要求 (18:02)

河南男子李方在東莞打工,近日他母親逝世,他正忙着辦理母親身後事,在安排火化母親遺體的時候,竟被要求證明「你媽媽是你媽媽」,不然不能火花遺體。

李方在籌備母親遺體的火花工作時,轄區派出所民警上周五叫他開兩份證明:「一份證明你媽媽是你媽媽,一份證明你媽是你爸的老婆。」於是,李方趕緊聯繫河南老家的派出所,但是,當地派出所不給開,說戶口簿就是證明,「但東莞的派出所非要卡著,而且得是原件,傳真都不行。」

《南方都市報》報道,李方的證明事件不是新鮮事,之前就曾發生哈爾濱小子就業要有「人品證明」;醫保報銷需「非打架鬥毆證明」;西安王女士買房證明「結婚前是單身」;在江蘇徐州,買房需要「單身證明」,戶口本上的未婚不算數,要從大學一路證明下去……出境旅遊、戶口遷移和變更等,更多瑣碎的荒唐證明更是屢見不鮮。

《南方都市報》報道,這類「奇葩證明」已在中國盛行十多年,雖國務院和十多個省上月清理這些有背後「撐腰」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但受訪專家預計,這些奇葩證明最少還將殘存兩年。

受訪專家表示,在依靠「紅頭文件」設立繁多名頭的市縣層面,要將奇葩證明連根拔起,需要掃清遇到統計難、甄別難和「換馬甲」等多重障礙,甚至偷換概念的隱憂。

為什麼這些證明在政府多次清理後仍能存活,甚至膨脹?究其原因,證明背後隱藏的是「非行政許可審批」這個類別,概念源於《行政許可法》實施前,大批政府內部審批項目,以非行政許可名義保留下來,中央編制辦公室政策法規司司長王龍江曾解釋說,這實際上是為了推行行政許可法後,一批來不及立法的項目而提出的解決辦法。

200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對211項非行政許可暫予保留,被稱為「62號文」的規範性文件首次肯定了「非行政許可審批」,並成為國務院部委、地方政府擴充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尚方寶劍」,但與之伴隨的兩個詞彙是「灰色地帶」和「制度後門」,非行政許可成了一個「筐」,一些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也披上了非行政許可的外衣。

長期關注證明問題的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駱梅英教授曾撰文指,非行政許可事項自上而下逐級增設,以人口管理事項為例,中央一級保留暫住證核發一項,省市一級就衍生出新生嬰兒出生入戶、戶籍遷入、人才居住證的十多項審批,愈是基層的部門,承載各種管理職能和「土政策」的審批事項也越多。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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