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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女兒孤單無父愛 深圳母500元租爸爸陪女兒過兒童節 (20:02)

今天是國際兒童節,內地有單親媽媽在網上發布「租爸爸」啟示,希望在兒童節送女兒一個「爸爸」。

黃女士與10歲的女兒欣欣住在深圳龍崗中心城,由於她與丈夫離異,欣欣從小到大都沒有爸爸,看到女兒缺少父愛,黃女士十分心痛,故希望在兒童節當天找一個「爸爸」,陪伴欣欣參加學校的兒童節活動。

她在網上張貼「租爸爸」啟示,希望以500元租一個「爸爸」,陪孩子及母親去學校參加活動,有可能的話,還要陪孩子去逛公園和吃好吃的。

黃女士收到了5人應徵,在5個人當中,她認為朱先生最符合她的要求。成功「受聘」的朱先生表示,在應徵前,已和家人溝通,也獲得自己孩子的支持,他十分驚訝,認為孩子十分懂事,願意分享父愛,「既然是選中了我,我會對欣欣像自己的女兒一樣,陪伴她開心快樂過一整天。」

不過,網上這類奇特的租用服務未必可靠,有人擔心萬一遇到騙子怎辦。黃女士通過龍崗一個網絡交易平台,發布是次租爸爸的信息,《南方都市報》記者聯繫到該平台的負責人劉鵬,他表示,這些中標的服務企業和個人經過公司認證,要與公司簽合約及留下身分證信息,「如果做壞事,他們是跑不了的。」陳鵬又說,這類「租用服務」不是第一次,之前曾接到各種不同的關懷需求,例如較常見的是,有父母來探望時租男朋友、回家過年時租女朋友之類。

雖然網絡平台表示,「租用服務」可靠,但有律師認為,「租爸爸」是一項個人行為,這種業務跟淘寶的經營思路有點相似,並沒有經過工商相關部門的審核批准,因此並不具備真正的營業資格。如果將小朋友委託給「臨時爸爸」的過程中發生意外或有其它危險,家長未必能單憑一張身分證去追究法律責任和索賠。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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