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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拉錯犯】張超雄斥警卸責 轟黎棟國死撐警隊專業 (09:05)

智障男子被警察錯誤拘捕當作殺人疑犯,協助家屬追究警方失責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保安局長黎棟國日前「死撐」警隊專業,這種態度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是非常危險的。

4月13日沙田美林邨73歲男子吳力更在街上遛狗期間遭一男子毆斃,警方本月2日傍晚在美田邨拘捕30歲智障男子。警方拘留該男子50多小時後,承認「初步相信男子與案無關」,隨即撤銷暫緩控罪。

張超雄今早接受港台訪問時稱,警方5月2日周六傍晚拘捕事主,錄口供,翌日早上已去院舍,看了錄影帶及向員工錄口供,包括有記錄顯示案發是傍晚7時許,但事主當日傍晚6時許在院舍沖涼、接受派藥及吃飯,而該院舍是有規模的院舍,沒有人能在不察覺下離開的。張超雄批評,警方不認識自閉和智障人士,最初拘捕事主時所問的問題,已認為事主涉案,所以即使發現事主有不在場證據,仍認為事主是否偷走之類。

看過盤問錄影的張超雄說,事主很明顯是無能力作供,但警員不理會,只繼續盤問事主,而事主只會重覆盤問他的警員的說說,如警員問事主「有無推伯伯,一隻手還是兩隻手推?」,事主就答說「兩隻手推」,張超雄指這種回答是沒有意義的,他更形容這種盤問和錄口供做法「匪夷所思」。他又舉例說,當警方釋放事主、把八達通交還事主時,警員對事主說,「畀番張八達通你」,事主就回了一句,「畀番張八達通你 」,說明事主的對答模式。

對於事主被扣押期間未能服藥,警方回應稱是事主沒有提出,張超雄炮轟警方的回應是「荒天下之大謬」,指警方清楚當事人無能力作出這要求,而其實家人已三番四次要求向事主提供藥物,但警方置若罔聞,現在卻把責任推給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事主。

他批評警方的做法是死不認錯、不人道,明知道事主一早已有很的不在場證據,但若非他們介入,警方仍然計劃要事主提堂,甚至已向家人表示事主要至少還押兩星期。

黎棟國上周六(9日)沒回應當局會否道歉,只重申警方調查所有案件都本着專業精神及尋找真相精神辦事。張超雄認為,這種「死撐專業」的態度對無能力的人士非常危險。

他要求警方檢視為什麼事件會錯到這種地步,並檢討有關指引,以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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