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短片】73歲假證保安覆核刑期敗訴 維持4個月刑期 (12:46)

73歲假證保安覆核刑期敗訴 維持4個月刑期(余俊亮攝)

73歲施教仁「假證保安」案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覆核刑期。裁判官最終決定維持原本刑期,即判囚4個月。 律師團隊稱未就是否上訴索取最終指示。

協助施伯的律師團隊代表楊岳橋稱,對覆核被拒感到「不盡如人意」,但原因法官已解釋了,他們會回去再研究判辭才作下一步決定。

被問到會否覺得法官考慮人道因素不足,楊岳橋稱,「不應該由我來評論」,需要考慮施伯的個人意願才決定上訴與否,又指施伯現時的身體狀態不太好。另一代表律師文浩正則說,施伯非常多謝大家關心。

已過退休年齡的施教仁聲稱要自力更生、不靠綜援,在深圳購買偽造身分證,好讓他符合年齡限制繼續當保安。他在6年間「報細」10歲,共賺取54萬元薪金,直至去年被揭發。

施伯今早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其妻施婆婆由律師團隊陪同到庭旁聽。在施伯出庭時,施婆婆與他對望,施伯伯向她點頭,施婆婆之後不禁淚灑法庭,要脫下眼鏡用紙巾拭淚。

辯方今在庭上表示有300封由市民為施伯撰寫的求情信,想呈上其中3封,惟裁判官認為他不適合閱讀求情信以考慮覆核刑期。辯方指施伯已入獄33天,年紀老邁,患有多種病症, 高血脂及腎出現問題,每天要食21粒藥丸,施婆婆左耳聽力有問題及有泌尿病。辯方希望裁判官能將刑期以緩刑執行,或減刑使其能即時獲釋。

控方則表示裁判官已十分輕判被告,並指被告干犯案件的時間長,涉案的金額逾50萬元及誤導警方,認為若他是裁判官,其量刑起點應為21個月,給予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後應判14個月,但控方並不打算申請加刑。

裁判官李唯治稱,任何持有假身證作犯罪用途的案件,量刑起點應為15個月,現判監4個月已是非常輕判,他不明白為何為引起社會如此大迴響,但理解社會上的人士都不是律師。

李官其後決定維持原判,並指判刑時已行使非常大的恩恤,4個月刑期已是「非常非常慷慨」。

【輪椅上的客人】「即使在小路也事關生死」,需要學會「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過馬路方式。全文:http://bit.ly/1GLFxB9【短片】女司機慘被狂毆至腦震盪 暴躁男稱一時衝動http://bit.ly/1GLFLrZ【美劇...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5月4日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