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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口歌罵警事件 嶺大校長致函警告學生會勿再重犯 否則紀律處分 (13:33)

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向嶺大全校師生發表公開信,就「粗口歌罵警事件」對外致歉,同時去信正式警告學生會「勿再重犯」,「否則將受校方紀律處分」。

鄭國漢表示,「粗口歌罵警事件」令嶺大聲譽受損,「影響社會對嶺大學生和畢業生的觀感,甚至動搖嶺南人多年來努力不懈建立的博雅教育傳統」。鄭表示,「在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嚴重違背尊重包容、開放多元、慎思明辨、重視個人品德、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等嶺大博雅教育的核心元素,是不能容忍的」,「我希望強調嶺大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故不會事先對活動內容作出審查,但有關人士必須就其言論或宣示的訊息及內容負責」。

以下為公開信內容:

各位同事、校友和同學:

由嶺大學生會主辦、於4月17日在嶺大舉行的一場音樂會,出現校外樂隊在表演時以粗言穢語辱駡警務人員的事件,引起社會不少廻響及批評。相信各位同事、校友和同學對此均有所聞,不少人更就表演出現該等粗穢語言且具有嚴重冒犯性的內容,向我表達失望與憤慨,並憂慮事件會對嶺大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令嶺大聲譽受損,影響社會對嶺大學生和畢業生的觀感,甚至動搖嶺南人多年來努力不懈建立的博雅教育傳統。

縱然社會上對事件或有不同意見,但我想明確指出,在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嚴重違背尊重包容、開放多元、慎思明辨、重視個人品德、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等嶺大博雅教育的核心元素,是不能容忍的。嶺南人以及公眾人士對於事件的憂慮,我感同身受。作為嶺大校長,我對於校園內發生今次事件責無旁貸。我謹在此向所有受影響的人士以及關注事件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歉意。

自事件發生後的一個多星期以來,校方一直全力跟進,包括成立專責委員會就事件作出調查並撰寫報告,約見學生會代表,並在校董會作出討論,以決定對事件的處理。

首先,我希望強調嶺大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故不會事先對活動內容作出審查,但有關人士必須就其言論或宣示的訊息及內容負責。校方已明確要求該演唱會的主辦單位嶺大學生會日後舉辦活動時,絕對不能讓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為此,我亦已去函學生會,警戒他們勿再重犯,否則將受校方紀律處分。

一直以來,校方秉持與學生團體互相信任的態度,處理同學在校園內舉辦活動的事宜。校方不希望今次事件影響這種互信,故將加強對學生團體的宣傳和教育,提醒他們有責任確保其舉辦的活動內容沒有冒犯性或不雅成分,若學生活動有損大學聲譽,校方可按大學規章紀律處分其負責人。校方作為場地提供者,亦保留權利拒絕曾在校內作冒犯性或不雅表演的團體或人士,參與將來在嶺大舉辦的活動。

作為老師和教育工作者,我深盼所有嶺大同學均能經一事,長一智,從事件中汲取教訓,了解自己所肩負的責任,成為新一代能當大任的嶺南人。我亦希望舉辦音樂會的同學明白事件已損害了一代一代嶺南人多年來努力為大學建立的校譽,令不少嶺南人深感失望和切膚之痛。我亦要衷心感謝嶺南人及社會各界給予校方時間依據程序調查事件和處理跟進措施,以及對嶺大的諒解、包容和愛護。讓我們承先啟後,繼續一起努力弘揚嶺大的博雅教育精神,保護得來不易、屬於所有嶺南人的校譽!順頌

時祺!

校長鄭國漢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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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April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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