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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用假證報細歲數應徵 判囚4個月 (16:13)

七旬翁施教仁(現年73歲)稱希望自力更生,從深圳買來假身分證「扮細」,2008年至2014年先後向3家保安公司訛稱未夠65歲退休年齡,獲聘擔任保安職位,騙取共逾54萬元薪金,判囚4個月。

被告早前已承認偽造文件、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7項控罪,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被告透過律師求情說,自己一直奉公守法,對工作負責任,是稱職的保安員;平日亦無不良嗜好,本身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還押期間身體虛弱,希望裁判官考慮其年紀和身體狀況而輕判。

不過,裁判官指出,上訴庭對假證案件有量刑指引,不可因被告年紀而考慮人道立場,否則將來可能有80或90歲的人都會使用假證。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良好背景及認罪,判處他比一般案件較輕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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