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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強倒泥頭案】土盟歡迎判決 促政府檢討非法收地問題 (21:01)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被控夥同地產代理萬振成,惡意倒泥頭破壞農地,高等法院今判八旬老婦勝利,侯志強等人須支付141.6萬元賠償。土地正義聯盟歡迎有關判決,認為政府應適時檢討非法收地問題。

土地正義聯盟發聲明表示,由2011年成立至今,每年均收到不少因業主收地發展,而被人惡意倒泥頭破壞農地的個案求助,而2013年規劃署收到538宗懷疑違例填塘及填土工程,但只得9宗檢控,僅約1.7% 。聯盟認為目前規管倒泥的制度存在很多漏洞,很多鄉郊土地都沒有受法例保護,規劃署亦經常拖延執法,或涉嫌包庇業主。

聲明指,無論大埔社山村、錦上路元崗新村等個案,雖然規劃署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但規劃署不一定要求恢復至倒泥前的地貌。而且現時法例並沒有賦權予各部門執法人員在現場阻止傾倒活動,前線警員更害怕鄉紳或發展商而偏袒,加上現時《廢物處置條例》及《城市規劃條例》的刑罰過輕,以上情況,都對非法傾倒人士起不到根本的阻嚇作用。

聲明建議,侯志強應立即停止任何威嚇原訟人劉愛嬌的行為,並按法庭判決,盡快賠償;另外,當局盡快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及《城市規劃條例》,提高有關刑罰。

至於規劃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和「恢復原狀通知書」後,應設有限期,若業主仍不還原舊貌和清理泥頭,便作出刑事票控和嚴懲違反者,並加強前線警員的培訓和指引,在現場阻止傾倒活動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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