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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次」不是丈夫愧疚 妻助夫強姦侄女 (23:58)

福建一名來自江西的女子因自己的「第一次」不是給丈夫,而協助丈夫侵犯侄女。後來侄女認識了男朋友,被發現不是處女,事件才被揭發。

《東南早報》報道,2012年3月初,陳女與丈夫劉某在晉江工作。劉某因為親人過世,回江西老家奔喪,遇到陳女姪女小梅(化名)的母親,受對方所託,帶小梅一起到晉江打工。

某天,吃完午飯後,在陳女洗碗期間,本來就一直想和小梅發生關係的劉某,找藉口關上房門,從後面抱住小梅,但因為姑姑(陳女)在外面,小梅沒有喊叫,掙扎後咬了劉某的手,劉某氣沖沖地離開了。

事後,劉某向陳女表示,想和小梅發生關係,陳女不但沒有反對,反而答應幫忙。她日前在法庭上表示,「我和他交往前交過男朋友,處女的第一次不是給他(丈夫)的!」她指,劉某曾在她面前提起此事,她亦對此心懷愧疚,故答應協助丈夫與小梅發生關係。

陳女之後找到小梅工作的工廠,斥責她不應該咬姑父,並希望她能向劉某道歉。當晚,劉某與陳女極力要求小梅留下來過夜,三個人同睡一張牀,原本陳女睡中間,後來陳女與劉某偷偷交換位置。劉某鑽進小梅被窩對她性侵,陳女則打開手電筒在一旁觀看,小梅反抗喊叫,陳女還說,「隔壁有人,不要喊那麽大聲。」

小梅不敢把事情告訴別人,直到去年2月與一名男子相親及交往,對方得知她不是處女後很生氣,在母親逼問下,整件事才曝光。

晉江法院近日審理案件,認為劉某、陳女違背小梅意志,強行姦淫,已經構成強姦罪。陳女在犯罪過程中,是輔助角色,故予以輕判。

由於小梅當時仍未成年,二人予以重罰,法院判處劉某有期徒刑4年10個月,陳女3年2個月。

(東南晚報/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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