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無屍命案被告曾指有傳媒提重審 申永久終止聆訊被拒 官指無致審訊不公 (19:14)

證券公司已婚男董事被指殺害情婦一案經三度審訊後,陪審團上月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判囚9年半。辯方在陪審團退庭商議前,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有傳媒於裁決前兩天刊登訪問,披露本案為首宗無屍體而被裁定謀殺罪成的案件。法官黃崇厚駁回申請,今(14日)頒下書面理由,稱辯方面對的情況無疑十分不理想,惟不認為會導致審訊不公,亦未見司法程序遭不當濫用。

高院原訟庭今年1至2月五度頒下命令,先後要求司法機構從網頁上移除所有與本案有關的判辭、禁止任何人披露本案為重審案件,以及曾解散陪審團等。法官指,申請源於一則發布於今年2月25日的報導,為第3度有傳媒提及重審事宜,辯方認為已無法達至公平審訊。

法官在判辭中表示,涉事報導所載的網站有多人瀏覽,雖然作為文章備註,僅佔5行篇幅,而且上架了4個半小時便下架,但當時社會對謀殺案件的討論度高,對被告陳文深(49歲)帶來潛在影響。然而法官同時指,申請並非源於控辯任何一方失誤,被告只能被視作受害者。法官並認為法庭已給予適當指示,確保陪審團作出公正裁決,不受過往的資訊影響,因此有關憂慮能被消除,另無其他充分理據,遂拒絕申請。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